國內外基金買回流程

國內/外基金申請買回(書面正本/傳真委託)受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00~ 下午 2 : 30
 

填寫並繳交「財富管理特定金錢信託運用指示書」

填寫「財富管理特定金錢信託運用指示書」,將欲買回之基金代號、名稱及單位數等相關資料填寫正確,並以傳真或書面正本方式繳交於本公司。

※傳真交易者,請務必來電確認

 

完成基金買回程序暨買回價格計算
  • 1.依法令於交易分配後交付客戶單筆申購、轉換、贖回交易確認書。
  • 2.對帳單於次月10日前寄發予客戶。
  • 3.基金贖回適用之價格,其原則如下,惟實際贖回價格以基金公司交易確認為準:
  •    (1) 國內基金:依各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辦理,一般依贖回交易生效日次一營業日的淨值計算,但部分基金採交易生效日當日淨值。
  •    (2) 境外基金:依各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辦理,一般依贖回交易生效日的淨值計價,但部份基金採次一營業日交易。
  • 4.基金贖回價金匯入信託帳戶一般入帳參考時間為「贖回生效日」後約3~14個營業日內匯入,但實際匯入時間仍以各基金公司作業為準。
  • ※「贖回申請日 」不一定等於「贖回生效日」,申請贖回基金時如遇該檔基金國內外市場休假;  或其他因素,贖回生效日將會順延。
  • ※贖回價金入帳日之計算應依國內外基金實際贖回生效日再加計各基金公司及各銀行合理作業時間,如遇國內外市場休假或其他因素,贖回價金入帳時間將會順延。
 

短線交易應注意事項

基金公司為規範投資人進行短線交易,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稀釋基金之獲利,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對基金持有期間未滿其所定期間之贖回或轉換,訂有收取短線費用之規定,並將收取之短線費用列入基金資產。若投資人短線交易頻繁,基金公司保留拒絕接受投資人意欲作出短線交易的權利。
每家基金公司對於短線交易天期的定義不同,一般國內基金持有期間未滿7~30日曆日申請贖回或轉換時,基金公司將收取費率0.01%~0.5%不等之短線費用;境外基金短線交易規範,境外基金機構通常採嚴格監控程序及保留其權利,必要時採取限制或拒絕其認為涉及短線交易活動的人士所提出的認購申請。有關基金短線交易規範,以各基金公司最新公開說明書之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