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買賣ETF受益憑證係基於獨立審慎判斷後決定,並明瞭若ETF從事交易與投資標的主要為國內外之期貨、衍生性商品或有價證券,而前述標的可能會因為(包括但不限於)國家、利率、流動性、現金股利、投資人預期心理、提前解約、匯兌、通貨膨脹、再投資、個別事件、稅賦、信用及連結標的市場影響等風險,造成交易價格與標的指數間產生正逆價差(例如:期貨交易價格大於或小於標的指數)之情況,亦將影響ETF之淨資產價值,證券商對買賣ETF受益憑證不會有任何投資獲利或保本之保證。 |
二、 |
ETF從事之期貨交易與投資之衍生性商品或有價證券,如係以外國貨幣交易,除實際交易產生損益外,尚須負擔匯率風險,且標的可能因利率、匯率或其他指標之變動,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之虞。 |
三、 |
ETF投資標的如在國外交易所上市或從事國外交易所之期貨交易,發行人依規定於網站所揭露ETF淨值,可能因時差關係,僅係以該國外交易所最近一營業日之收盤價計算,該等交易或投資之標的,在全球其他市場可能會有更為即時之價格產生,故如僅參考發行人於網站揭露之淨值作為買賣ETF受益憑證之依據,則可能會產生折溢價(即ETF成交價格低於或高於淨值)風險。 |
四、 |
如依市場報價買賣ETF受益憑證,有可能會出現買賣報價數量不足,或買賣報價價差較大之情況,投資前應詳細蒐集ETF受益憑證買賣報價相關資訊,並注意流動性風險所可能造成之投資損失。 |
五、 |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下稱期貨ETF),係以國外期貨指數標的作為主要交易與投資標的,期貨指數標的範圍廣泛,可包括:商品、利率等,買賣期貨ETF受益憑證之投資風險依期貨ETF所交易與投資之期貨指數標的而有所差異,應就期貨ETF之國外期貨指數標的,分別瞭解其特性及風險,並隨時注意該期貨指數之標的商品於現貨市場之價格變動情形。 |
六、 |
槓桿反向ETF及槓桿反向期貨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應瞭解該等ETF淨值與其標的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不宜以長期持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 |
七、 |
槓桿反向ETF標的指數如為國外指數,或標的指數含一種以上國外有價證券,或期貨ETF從事之期貨交易如無漲跌幅限制,則該等ETF受益憑證無漲跌幅度限制;槓桿反向ETF標的指數如為國內指數者,其受益憑證漲跌幅度為國內證券市場有價證券漲跌幅度之倍數。基於前述特性,該等ETF受益憑證有可能因標的指數或價格大幅波動,而在極短時間內產生極大利潤或極大損失。 |
八、 |
槓桿反向ETF及槓桿反向期貨ETF受益憑證具槓桿特性,倘從事具槓桿效果之融資融券交易,當價格走勢符合預期時,可獲取更高之報酬;反之,將產生更大之損失,同時可能因擔保維持率下跌而面臨授信機構追繳處分。 |
九、 |
交易外幣買賣之ETF受益憑證及買賣加掛ETF受益憑證,除了實際交易產生損益外,應瞭解外幣買賣之ETF受益憑證係以外幣買賣,尚須負擔匯率風險,且加掛ETF與被加掛ETF受益憑證,兩者間存在價差風險及匯率風險。 |
十、 |
交易外幣買賣之ETF或加掛ETF受益憑證,若係以人民幣買賣,應完全瞭解自然人每日換匯人民幣限額為二萬元。 |
十一、 |
加掛ETF與被加掛ETF受益憑證得互相轉換,須確認其申請數額小於等於其保管劃撥帳戶可用餘額,始得申請。 |
十二、 |
被加掛ETF受益憑證不得以融資買進及借入部位申請轉換。 |
十三、 |
高收益債券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稱高收益債券ETF)以投資高收益債券為訴求,其特有風險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