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及類別
為本次舉辦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人說明會、業績發表會活動,及後續為本公司相關業務需要所辦理之有關活動事宜(包含但不限於活動訊息發送、緊急連絡、彙整資料予發行公司、資料庫管理、統計與分析),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服務公司名稱、統一編號、部門別、職稱、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等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
1、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的存續期間。
2、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間。
3、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4、經您另行書面同意之期間。
(二)對象:
1、本公司、與本公司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發行公司。
2、金融監理、司法、稅務或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爭議處理及徵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集中保管結算所、商業同業公會、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等。
(三)地區:
本公司及發行公司營業活動之相關地區及為達蒐集目的所須處理、利用或傳輸之相關地區。
(四)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包含但不限於書面、電子方式、電話或國際傳輸等)。
三、您得行使之權利及本公司處理利用方式
(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就本公司所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以書面或其他經本公司同意之受理方式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3、請求刪除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惟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他法規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二)
若您提供予本公司之資料包含您以外第三人之個人資料時,您聲明已以適當方式使該第三人知悉且同意您將提供其個人資料會提供予本公司,由本公司於上開告知內容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並使其理解所有上開本公司依法應告知之內容及其權利,故本公司得免再告知該第三人。
(三)
本公司往後將依此告知內容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於此告知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將不再逐一或重複告知。
(四)
本公司就您報名本次法說會/業績發表會所填寫之相關個人資料,得提供予舉辦本次活動之發行公司,以利邀請您參加會議或日後本公司或發行公司寄發相關產業或公司訊息所需。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所定之權利,但若您拒絕或無法詳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或報名提供資料不完整或有其他冒用、盜用、不實之情形,本公司即無法提供您法人說明會、業績發表會等相關活動訊息發送服務,您將無法參加相關活動,敬請知悉。